考试评估
申请参加适任考试的,应当按照公布的申请程序向有相应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供下列信息:
一)身份证件;
二)所申请考试的适任证书航区、等级、职务;
三)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于适任考试开始5日前向申请人发放准考证,并告知申请人查询适任考试成绩的途径等事项。
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理论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英语评估及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成绩在当期考试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公布,其它科目海船船员评估成绩当天公布。
适任考试成绩自全部理论考试和评估成绩均合格之日起5年内有效。
见习
见习时间
值班水手/机工
完成岗位适任培训,通过相应的适任考试后,需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不少于6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中至少应有3个月是在船上合格的高级船员或者合格的支持级船员的直接监督之下履行了值班职责;
或者按照见习计划和见习记录簿的要求,完成3个月的船上见习。
船舶航区不做硬性要求。
高级值班水手/机工
适任考试合格后,担任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满18个月的,不需见习;
担任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满12个月,其中后6个月中按照见习计划和见习记录簿的要求,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三副/三管轮
考试合格后,申请未满500总吨或者750千瓦适任证书者在相应等级船舶上;
其他适任证书申请者在500总吨或者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在船长或者合格的高级船员的指导下履行不少于6个月的驾驶台或者机舱值班职责。
二副/二管轮
职务签证所取得的二副/二管轮不需要见习。
大副/大管轮
考试合格后,应当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船长/轮机长
考试合格后,应当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电子技工
考试合格后,应当具有不少于6个月海上服务资历,其中至少应有3个月是在船上合格的高级船员或者合格的支持级船员的直接监督之下履行了职责。
船舶等级及航区不做要求。
电子电气员
担任电子技工满18个月,考试合格后,应当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船上见习,船舶航区不做要求。
要点
见习三副/三管轮资历可等同于见习水手/机工资历。
航海院校毕业生在非运输船上的见习资历等同于在运输船上的见习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