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兴通港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符合《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要求》一级能力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0号)要求,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具体如下:
一、兴通港口符合《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要求》一级能力报告
自2008年11月14日经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2011年12月6日取得一级船舶污染清除作业资质。
一、 在物资配备方面我司在围油栏、收油机、卸载泵、喷洒装置、清洗装置、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等的种类和数量上均满足《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要求》规定中一级能力的要求。
二、 在船舶自有方面,公司拥有装备齐全的应急溢油清除船舶2艘,辅助应急船舶8艘,所有船舶均持有海船检验证书。
三、 公司现有高级指挥3人,现场指挥8人,应急操作人员40人,全部参加过海事部门开展的培训,取得了船舶相关作业安全与防污染专业技能证书。
四、 在应急反应时间方面,公司具备20海里内4小时到达事故现场,所有应急人员24小时全天候待命。
五、 在后勤保障和通讯保障方面,在辅助设施方面,公司的应急设备库面积约为1600m²,距最近的靠泊码头应急反应时间仅约为10分钟,存放完善的清污设备设施,并配有10吨天吊1台。在通讯保障方面,为了保障通讯快捷、畅通,公司配备了高频座机1部,手持防爆对讲机5部。
六、 制定了溢油应急处置预案、污染清除作业方案以及污染物处理方案。
七、 服务范围:泉州港及近海水域,临时覆盖莆田港及其附近海域一级船舶。
八、 服务对象:载运散装油类货物、载运油类之外的其他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及1万总吨以上的载运非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所有船舶。
二、船舶污染清除设施、设备、器材和应急人员情况
三、2022年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2年,我司与船东及其代理人签订了0647份船舶污染清除协议,为2562艘次到港船舶提供应急待命服务。溢油应急演练5次。
四、参与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1)2022年10月19日,泉州市海上溢油应急指挥部通知我司做好船舶污染海域应急防备工作,进入应急待命状态。2023年3月28日应急指挥部通知解除应急待命。
泉州兴通港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泉州兴通港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船舶污染应急预案
泉州兴通港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污染清除作业方案
泉州兴通港口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污染物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