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全国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全面启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浙江海事局关于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精神,舟山海事局积极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反无线电秩序的违法行为。
近日,舟山六横海事执法人员在六横凉潭岛水域巡航时,发现“建宏**8”轮在船讯网中AIS显示重叠信号,经仔细辨认该船存在2个完全不同的MMSI编码。
执法人员随即登轮核实船舶无线电相关设备。经检查发现,该船仅有一本《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但船舶驾驶台却安装有2套AIS设备,并分别标有不同的MMSI码,涉嫌“一船多码”非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固定证据,并制作现场笔录。
专项整治
水上无线电通信是船舶运输和航行安全的重要保障,良好的无线电通信环境,是满足船舶航行安全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自2020年6月1日开始,将针对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的易发区域、易发船舶以及易发时段开展,集中力量严厉整治为逃避海事监管故意关闭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号、篡改或冒用无线电台识别码、擅自改造船载无线电设备、恶意实施信号干扰等突出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船舶法定证照配备不齐、“一码多船”、“一船多码”、非法占用频道、违反通信秩序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海事部门将与无线电、通信、渔政、公安、海警部门密切配合,在通航密集区、船舶聚集区等重点水域中,对非法占用频道、干扰通信秩序和非法使用海上移动业务标识码及影响航行安全的渔网示位标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和整治。
六横海事处“博航”青年工作组有话说——
关于AIS和MMSI,记牢以下几点:
01
根据国际公约和《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500总吨及以上的非国际航行沿海航行船舶、客船(如有免除的除外)应配备A级AIS,200总吨至5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港作拖船和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自航船舶、航行于内河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以及100总吨以下的液货船和集装箱船应配备A级或B级AIS设备,且船舶配备的AIS设备应处于常开状态。
02
MMSI 由9位数字组成:M1I2D3X4X5 X6X7X8X9 ,其中::M1I2D3为水上识别国家代码,代表分配给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水上识别代码,基本范围为201~799,中国籍船舶的M1I2D3为412、413或414,X则为0~9中的任意一个数字,由管理机构负责分配。
03
根据《水上移动电台业务识别》(JT/ T626—2014),渔业船舶MMSI的前三位是412,第四五六位是200~549之间的任何数字,最后一位不为0。实践中发现,部分舟山籍渔业船舶MMSI的前三位是900。
04
《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所有悬挂中国国旗且具有数字选择性呼叫(DSC)或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或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等报警装置,并在水上无线电通信系统中使用MMSI码的各类船舶,都应持有与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一致的《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5)》规定,所有20米以上的中国沿海航行的船舶,均应于2005年2月1日后,装备具有数字选择性呼叫功能的高频无线电话。同时,按照《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7)》的要求,船长5米至20米在沿海航区营运限制航行的船舶,也应装备具有DSC功能的甚高频无线电装置。因此所有20米以上及大部分5-20米的海船都应申请MMSI码。
05
MMSI和船舶一一对应,不因更换船名、船籍港、所有人等原因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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