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在定速或机动航行过程中,舵机无舵效或虽然有舵效但不能达到设计舵效要求时的舵机故障称为舵机失灵。
根据舵机失灵的程度,对船舶的操纵可能产生以下影响:
1.船舶无法完成规定的转向动作。
2.船舶的转向速度无法满足要求。
船舶在海上或港内航行时,舵机失灵将导致船舶失控,此时驾驶台与轮机部应密切配合,采取正确有效的应急措施以避免造成其他重大事故。
航行中舵机失灵的主要原因
船舶失电导致舵机无法正常工作。液压动力系统故障导致舵机无法正常工作。轴承故障导致舵机无法正常转动。船舶擦底或搁浅等导致舵机、舵叶损坏故障。
航行中舵机失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一般应急措施:
1.航行中发现舵机失灵,驾驶台应先转换为辅助操舵系统,并通知船长和机舱值班人员。
2.机舱值班人员立即起动辅助或应急操舵装置,同时通知轮机长。
3.轮机长迅速到舵机房,组织机舱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和抢修。
4.船长到驾驶台,按照舵机的损坏情况指挥船舶的应急操纵。
当舵机因控制系统故障而失灵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舵机的控制系统故障,是指驾驶台不能有效地通过主、辅操舵装置操纵舵机的紧急状态,此时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在舵机应急操纵过程中,值班轮机员不能远离操纵台,按车令操纵主机,执行船长和轮机长的命令。
2.船长应安排一名驾驶员和水手到舵机房,负责接听驾驶台的舵令,配合轮机员操纵舵机。
3. 轮机员应指导值班水手的操舵,尽快使其能独立操作应急操舵装置。
4.机舱人员应加强轮机值班,尽全力抢修驾驶室主、辅操舵装置,使其尽快恢复功能。
5. 向公司汇报驾驶室主、辅操舵装置失灵的经过,并请求驶向最近海岸有能力修复主、辅操舵装置的有关港口进行修复。
6.轮机长作详细的事故报告:发生故障的时间、海况、地点、原因、抢修经过和采取的措施及可能需要的支援。
当舵机因电源故障而失灵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船长应上驾驶台亲自指挥,并召集甲板部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若船舶在海上航行,则:
1.值班驾驶员应按《国际信号规则》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显示号灯、号型。
2.加强缭望,并用VHF发布通告。
3.可利用主机操纵船舶,安全离开航线,若水深合适,应随时准备抛锚。
4.换用任何备用转舵装置。
若船舶正在进出港或狭水道航行,则应:
1 .立即备锚、尽快选择合适地点抛锚。
2. 按《国际信号规则》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显示号灯、号型。
3.加强缭望并用VHF发布通告,提醒来往船只注意安全。
4.必要时要求港方派拖船协助拖航。